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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务公开】处级干部和在职党员联系党支部暂行办法

发布日期:2015-03-11 10:39     点击次数:   [打印]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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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退休党委处级干部和在职党员联系党支部暂行办法 

 

        为了贯彻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工作的意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加强离退休党支部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密切与离退休人员的联系,强化对离退休党支部工作的检查、督促、指导和对离退休人员的关爱服务,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每个党员定点联系1个或多个退(离)休党支部(处级干部联系2至3个党支部),其中,离休党支部由党委书记联系,局级干部较多的退休党支部由党员处科级干部联系。
  二、党员处级干部和在职党员每年参加所联系的党支部组织生活不少于2次,参加所联系退休小组活动不少于2次。
  三、党员处级干部和在职党员联系退(离)休党支部的主要任务。

    1.  指导、督促、检查党支部按照校党委的统一部署和离退休党委的安排开展各项工作。
    2.  通报学校党委、行政工作的有关情况和离退休工作处的工作情况。
    3.  了解党员情况,关注有特殊困难的老同志,如:老伴无工作、家庭生活困难、长期卧床不起、孤寡老人、高龄老人、空巢老人。对此类老同志要采取电话联系、登门走访等方式定期联系、服务。
    4.  听取党员、群众对学校、离退休工作处、学校其他职能部门和离退休工作人员的意见、建议,对针对本处党政工作的意见、建议要及时予以研究、采纳,涉及其他部门或学校全局工作的要及时向有关方面转达。
    5.  了解老同志的思想动态,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
  四、联系退(离)休党支部纳入党员处级干部和在职党员岗位职责及年度考核范围。
  五、离退休党委将定期总结党员处级干部和在职党员联系退(离)休党支部的工作情况,对工作未落实的要限期落实;对拒不完成工作任务的在年度考核时实行一票否决制。
  六、本办法从2015年1月起施行。


离退休党委处级干部和在职党员联系党支部一览表  

 

现任职务

联系(离)退休支部名称

 

离退休党委书记

离休党支部

都江退休一支部

都江离退休二支部

 

离退休工作处处长

十陵校区退休一支部

离退休处工作支部

严雅莉

离退休工作处副处长

医护学院离退休第一支部

医护学院离退休第二支部(中医)

何培阳

退休科科长

学前教育学院离退休支部

师范学院离退休第二支部(锦江)

 

科级离休管理员

新都退休支部

李欣颖

科级综合管理员

师范学院离退休第三支部

 

工作人员

十陵校区退休第二支部

王文莉

工作人员

十陵校区退休第三支部

十陵校区退休第四支部

 

工作人员

师范学院离退休第一支部

十陵校区退休第五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