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
根据成组通﹝2017﹞77号文件《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等4部门关于转发四川省委组织部等4部门< 关于转发< 关于提高生活长期完全不能自理的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精神和有关要求,经个人申请,学校审核,拟向上级有关部门上报离休干部姜爵一申请提高护理费标准。公示期为2018年7月9日—7月11日。
全校教职员工如有异议,请于2018年7月11日17:00前向学校离退休工作处反映。电话:028—84616045 84616002
成都大学离退休工作处
2018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