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材料
(一)在定点医院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报销需提供的资料
1.门诊医疗费发票
2.复式处方(同一次门诊发票与处方对应粘贴)
3.病历
4.检查、治疗、化验等项目须有病历记录及其他相关资料
(二)凭定点医院处方到定点药店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报销需提供的资料
1.药店零售商业发票(发票上应注明药品名称及单价)
2.定点医院处方
3.病历
二、门诊补助金额
门诊补助金额为: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70岁以上补助73%,60-69岁补助70%,50-59补助68%,40-49岁补助64%,39岁以下补助50%;每人每季度门诊医疗费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