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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学离休干部医疗费报销流程

发布日期:2015-03-12 16:28     点击次数:   [打印]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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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学离休干部医疗费报销流程

 

        一、离休干部在记账医疗机构就医的,离休干部凭特约医疗证门诊或住院就医,费用由记账医疗机构和成都市医保局进行统一审核结算。

        二、因特殊情况离休干部不能到记账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流程如下:

        (一)离休干部提供门诊或住院结算资料到离退休工作处。

        门诊结算资料:门诊财政统一监制的门诊发票、处方、治疗单、报告单、病历本。

        住院结算资料:住院财政统一监制的住院发票、出院证明、医疗费用清单、住院费用结算表。

        (二)离退休工作处经办人员按月填报市级离休干部门诊、住院医疗费用支付结算表和汇总表并加盖单位公章,门诊、住院分别填报,一式两份。

        (三)成都市医保局补充医疗处每月9日至16日受理审核离休干部医疗费用,并将审核结果录入系统,打印拨付单。

        (四)离退休工作处经办人员经复核无误后在拨付单上签字并领取相关报销资料。

        (五)报销费用由市医保局转账到学校计划财务处,由离退休工作处经办人员填写相关手续后交由学校计划财务处统一划拨到离休干部工资卡上。


        特别说明:记账门诊医院在市级医院和省级医院各选择一所。住院可选择其中任何一所。记账市级医院包括:成都市第一人民医院、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成都市第六人民医院、成都市第七人民医院、成都大学附属医院;记账省级医院包括: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四川省人民医院、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四川省中医药研究所附属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