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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学正局级退休领导医疗费用报销流程

发布日期:2015-03-12 16:25     点击次数:   [打印]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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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学正局级退休领导医疗费用报销流程 

 

        一、正局级退休领导在一个季度结束后的5天内(第四季度提前到12月10日之前)将门诊或住院结算资料交到离退休工作处。(结算资料包括病历、处方和费用发票。处方必须由成都市社保定点医院开具。)

        二、离退休工作处经办人员按要求粘贴正局级门诊或住院医疗费补助申报表,填写正局级干部医疗费报销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加盖成都大学公章。

        三、学校报送相关资料到成都市医保局补充医疗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录入系统,打印报销费用拨付单。

        四、离退休工作处经办人员经复核无误后在报销费用拨付单上签字并领取相关报销资料。

        五、报销费用由市医保局转账到学校计划财务处,再由离退休工作处经办人员填写相关手续后交由学校计划财务处统一划拨到正局级退休领导工资卡上。